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资质标准:
1、法定代表人与专业人员均熟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具有较理的文物保护意识,遵盾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科学理会、行业准则和职业操守
2、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法人单位,独立承担完成不少于10项、工程等级为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工程质量合格,通过验收。
3、近3年内完成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中,没有发生文物损坏或人员伤的重大责任事故。
4、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不少于3人,其中,每一项业务范围都应有1名以上具有相应从业范围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
5、具有10名队上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人员(六)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所需的专业技术装备。
(三)申请文物保护工程shigongzizhi或由请增加业务范围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文物保护工程shigongzizhi申请表。
2、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主管机关颁发的单位法人证书或文件
3、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4、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劳动合同(事业单位为聘任合同)、任职文件、、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社会保险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5、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人员劳动合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人员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6、完成的具有代表性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合同及验收文件。
申领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发给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等级的分级标准和审批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